警察同志,我被人强奸了!
出警……
你们快来把他抓起来……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
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蓉江派出所
接到李某报警称
在某酒店房间内
有人趁她意识不清醒
对其实施强奸
接报后,民警第一时间出警
到达现场后
民警将报警人李某、嫌疑人郭某
一同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
经查发现
李某与郭某系情侣关系
当晚李某翻看郭某手机时
发现郭某与其他女子暧昧聊天
觉得郭某背叛了自己
遂与郭某发生争吵
为了报复郭某
李某报警谎称自己被郭某强奸
目前,李某因谎报警情
被南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
“有危难,找警察!”
警情就是命令
一旦接警
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
但若无中生有、谎报警情
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
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
请正确使用拨打110
将宝贵资源留给需要的人
以案释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: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、谎言案情,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来源:南康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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