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7日,相关话题#河北邯郸初三学生被罚站突然倒地身亡#被推上热搜,引发网友关注。
(相关资料图)
网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,事情发生在3月12日,当天上午物理课时,魏某某被任课老师要求站着上课。在站着上课近20分钟后,魏某某突然倒地,身体抽搐。
摔下去的时候,可能发出的声音不小,身前多排同学听到后纷纷转头看去。这时,任课老师见状依旧在进行上课,直到有几个同学上前查看情况时,他才到走进查看情况,随后离开教室,紧接着,他和另一名穿红衣的人一起返回教室。
倒地的学生随后被多名学生一起抬往教室外。
据学生家属称,当时老师让学生去叫班主任,随后叫来校医。家属质疑老师抢救不及时,“太冷漠”。
3月17日,学生家长魏先生告诉记者,儿子今年16岁,在邯郸市明山学校读初三。他的妻子接到学校方面通知,得知孩子3月12日在学校里发生意外。儿子在被罚站后倒地被送往永年区一家医院救治,但已经离世。
魏某某父亲向记者透露,教室监控视频片段是家人拍摄后发布到网上的。事发后,学校不想担责,家人在医院见过事发时的任课老师,现在学校反而指责他们,把视频发上网影响了学校的形象。
据了解,这起事件发生在河北邯郸市永年区明山学校,下午,有采访记者联系上永年区教育局,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当地已经成立事件指导处理小组,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,一有结果会对外公布。
3月17日,当地教育局回应称,当地官方高度重视 ,当地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。
事发时班级内监控视频截图。图源:网传视频
魏先生对儿子被罚站的时长和抢救时效存在疑问。他称,事发后,老师曾告诉家属,当天儿子被罚站10分钟左右。但有亲戚在查看教室监控后告诉他,罚站时间为20分钟左右。另外,他质疑校方的抢救不及时,“校医20分钟才到”。
视频据最中国网-三农
死者家属:
学校仍未给出任何处理结果
一直在推卸责任
3月17日晚,记者联系上了去世学生魏某某的表舅和表舅妈,二人表示目前孩子的父母和爷爷奶奶的状态都很差。“孩子的爸爸在家哭得喘不上气来,四个人都在家输着液。”死者的表舅妈表示,学校方仍没有给出任何处理结果,一直在推卸责任。
据两人透露,出事之前魏某某身体健康且性格活泼开朗,老家在邯郸市从台区田堡村,家中还有一位小11岁的妹妹。魏某某的表舅妈表示,孩子自初一开始就在明山学校就读。
据邯郸市明山学校官微介绍,该校是一所集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全寄宿制民办学校。学校创办于1999年,占地160余亩,建筑面积75000多平方米。
网友热议焦点:
老师没有第一时间上前抢救
对此,网友纷纷评论,观点主要分成两派
一种观点觉得老师太冷漠:
另一种观点是为老师辩护的:
律师说法
学校是否存在过错?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?对此,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了签约律师谢蓓:学校是否有责任要视不同情况而定。
首先,老师罚站是否属于体罚?罚站合不合理?
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规定,教师在课堂教学、日常管理中,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,可以通过罚站等方式予以惩戒,罚站时间限制为一节课堂教学时间,因此,如果对该名学生罚站是由于该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等合理事由,没有超长时间罚站等情况,则罚站不属于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情况,学校罚站不应承担责任。
其次,学生死亡原因究竟为何?学校是否有责任?
如果该学生死亡是因为患有特殊疾病或属于特殊体质,而学校对该名学生的身体健康或特殊体质是明知的,那么学校就明显疏于照顾,属于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,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九条 ……(七)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,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,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,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。
第三,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延误救治?需担责吗?
根据报道,孩子家属反映该名学生倒地后任课老师并未立刻送医,若情况属实,校方确实送医不及时的,那么校方明显具有过错,此时,对于学生突发疾病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学校应当承担责任。
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:……(八)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,学校发现,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。
来源:橙柿互动、新黄河、上游新闻、封面新闻、红星新闻、网友评论等
编辑:蓝梦
责编:李雅晴
编审:周婵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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